今天从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部门了解到:中央纪委监察部去年完成了对36个双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今年对单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已经作出部署,年内完成。
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党中央为改革和完善纪律检查体制、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明确要求,“党内监督条例”、“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一些重要党内文件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省区市纪委监察厅(局)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的部署,各省区市对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统一管理已全面推开,要求年底前完成。在各省区市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省级纪检监察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这项改革。省区市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积极支持和配合统一管理工作。目前,29个省区市已下发了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有关工作正在抓紧进行,扎实推进。下一步,要切实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逐步完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总体上看,省区市在推进这项工作中领导重视,态度坚决,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开局良好。有三个明显特点: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省区市召开党委常委会议认真研究讨论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有些省区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直接听取有关进展情况的汇报,作出重要指示,有力地推进了这项工作;二是注重上下沟通协调,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各省区市纪委、监察厅(局)参照中央纪委、监察部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具体做法,及时研究解决实行统一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三是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省区市紧密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中央纪委关于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精神,积极探索,努力推进,在有些方面有发展,有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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