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公安报报道,日前,公安部党委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提出了构建有公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工作措施。
《具体意见》在充分吸收多年来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工作成功思路和做法的基础上,确定的奋斗目标实事求是,提出的任务和措施切实可行,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是公安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具体意见》体现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精神。虽然公安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健康深入发展,不断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相适应的问题,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执法环节的违法违纪案件易发多发,伤害群众感情、漠视群众疾苦、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了警民关系,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亟待从根本上加以预防和解决。
《具体意见》围绕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方面的重点工作,提出加强以执法为民为核心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建立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围绕解决公安执法和队伍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以强化领导干部和执法过程的监督为重点,建立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坚持查处案件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充分发挥惩处的治本功能;坚持惩处与教育、保护相结合,落实从优待警,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激励保障机制等方面的措施和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