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04年第66号公告,批准对余姚杨梅实施原产地域保护。由此,余姚杨梅成为宁波市第一个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并继绍兴酒、龙井茶、杭白菊、庆元香菇、金华火腿、龙泉青瓷、常山胡柚、新昌小京生、塘栖枇杷等9个产品之后,成为浙江省的第十个原产地域保护产品。
目前,余姚杨梅种植面积达8.2万亩,常年产量达2.5万吨。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公告,余姚杨梅原产地保护范围为余姚市现辖行政区域,品种荸荠种、水晶种。今后经质检部门批准后,余姚杨梅可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
近日,余姚杨梅节“杨梅之乡欢乐游”开游仪式在丈亭镇梅溪村举行。余姚市旅游局将丈亭、三七市镇的26个杨梅观光区(点)授予“余姚杨梅原产地旅游观光区(点)”的铜牌。当天,来自上海、杭州、绍兴、宁波的1000余名游客上山采摘闪红烁紫的水灵灵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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