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亿元能否撬动数百亿的煤矿安全改造投入,配套资金的如期足额到位成为关键
10月3日凌晨,河南省鹤壁煤业集团公司二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34名矿工遇难。国务院随后成立事故调查组,最高人民检察院亦参与其中。
血色矿难冲淡了国庆“黄金周”的欢乐气氛。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称安监总局)公布的数字,国庆期间,共发生五起死亡十人以上的特大安全事故,其中三起为煤矿矿难,死亡人数达63人。
今年以来,中国矿难频发态势未见扭转。截至9月,共发生煤矿特大事故(死亡十人以上)40起,死亡1159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4起和772人,特别是2月14日发生在辽宁阜新的孙家湾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死亡214人,是1949年以来的第二大矿难。
孙家湾矿难发生后不久,2月2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这次会议上,30亿元的国债资金被安排用于今年支持国有重点煤矿安全技术改造。据悉,在今年国债资金总量减少300亿元的基础上,煤炭安全改造资金仍然比2004年的22亿元增加了近37%,为近年最大规模。
9月中旬,随着第三批9.5亿元资金的下拨,30亿元煤炭安全改造国债补助项目资金已经全部到位。
杯水车薪
据国家发改委人士介绍,30亿元国债资金的划拨主要以45家国有大型煤矿申报安全改造项目牵头,各级地方政府和企业有相应的配套资金。其中,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的比例为——东部地区1∶0.8,中部地区1∶0.4,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1∶0.2。煤炭大省山西的配套资金比例比照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标准执行。发改委强调,地方财政的配套资金要专项列支,并与中央资金同时到位。
此外,30亿元资金中,补助资金为14亿元,主要给予安全重点监控煤矿中经济较困难者;贷款贴息资金16亿元。此次对发改委批准的利用银行贷款的安全改造项目,国家将给予全额贴息两年的政策支持。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告诉记者:“30亿元对于我国煤炭行业的安全欠账来说只是杯水车薪,但我们希望可以借此带动地方政府和企业的资金投入。”
按照计划,30亿元的国债资金将带动总投资400亿元左右的煤矿安全改造项目的实施。今年4月,第一批5020万元国债资金发放,与之相关的地方政府配套资金为1264万元,企业自有资金1.04亿元。两个多月后,第二批共计4亿多元的国债资金指标下发,带动地方政府配套资金1.1亿多元和企业自有资金69.1亿元。9月中旬,最后一批资金下拨,其中国债资金9.5亿元,地方政府配套2.7亿元,企业自有资金投资179亿元,银行意向贷款额约130亿元。
据介绍,此次审核的安全改造项目参考了行业内专家多次“会诊”的结果,主要针对国有大型煤矿的矿井通风、瓦斯抽采、安全监测监控、防尘灭火等系统以及提升、运输、供电系统等进行改造。
鹤壁矿难无疑再次凸现了瓦斯爆炸对中国煤矿安全的重大威胁。据安监总局统计,2002年至2005年8月21日,全国煤矿发生29起特别重大事故,死亡1743人。其中,瓦斯爆炸事故24起,死亡1578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83%和91%。
据专家介绍,由于资源赋存条件和开采条件比较差,井工矿占95%,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矿井占51%,中国煤炭行业天然具有高危性。而安全投入不足,保障能力薄弱无疑加剧了危险的释放。
据中国煤炭工业发展研究中心安全生产战略与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张力介绍,安全投入是指一国(包括部门、行业、企业等)用于安全生产活动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总和,包括了用于技术改造、安全设施和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等方面的费用。
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也曾指出,“矿难的原因之一是我国煤矿长期投入不足,安全欠账严重”。据安监总局测算,中国国有煤矿的安全投入欠账达500多亿元,生产设备超期服役的约占三分之一。非国有煤矿投入不足的情况更为严重。在2004年全国生产的19.6亿吨煤中,7.6亿吨缺乏安全保障能力,其中2亿吨根本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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