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届联大行政和预算问题咨询委员会18日结束了有关会费分摊比例问题的一般性辩论,中国、英国、俄罗斯等许多国家呼吁继续按照支付能力原则审议并编制2007至2009年的各国联合国会费分摊比例。
中国代表王新霞在发言中说,多年的实践证明,支付能力原则是联合国制定会费分摊比例方法的基本原则,对会费比例的审议应基于这一原则。她强调,联合国全体成员国的会费比例是由联大确定的,任何对会费分摊比例方法的改变也应由联大通过协商一致作出决定。王新霞说,一些成员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成员国对其会费比例过度上涨表示关切。中国的2004至2006年会费比例也比上一个3年期上涨了35%。对于这些国家,如果其会费比例过度上涨给它们带来了经济负担,可以考虑采取一些特别措施加以调整。
俄罗斯代表约瑟福夫认为,联合国现行会费比例编制方法是各国经过多年艰苦谈判最终达成的妥协结果,目前不需要对这一编制方法进行重大的修改。他说,联合国现行会费比例编制方法比较精确地反映了各国的支付能力,也克服了国民总收入短期变动造成的问题。
欧洲联盟轮值主席国、英国代表加尔韦斯说,长期以来欧盟一直认为,应继续把支付能力作为编制联合国未来会费分摊比例的主要因素,而最能精确反映这一原则的就是国民总收入。
但在辩论中,日本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小泽俊朗认为,日本分摊的联合国会费过多,未能准确反映其国民总收入的状况。他说,日方将要求将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特殊地位也列入计算会费分摊比例的要素之一。他还称,日本将在今后的谈判中提出修改联合国会费分摊办法的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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