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敢怒不敢打,谁来为野猪行为“埋单”
面对野猪频繁毁坏庄稼、伤害人畜,农民们对此很无奈。和龙市龙城镇东南村村民孙元成说,我们老百姓也知道野猪现在是受保护动物,不能打,也不能套,打了要罚款。
据了解,为了防止野猪损害庄稼,春秋季节,农民们在地里敲水桶,放爆竹吓唬野猪,有的在庄稼地周围抹上柴油,利用味道使野猪不敢靠近。“一开始还管用,但时间长了,什么招儿都不好使。”农民李元植说,实在不行自己就晚上到地里看着,但有时候野猪成群下山,面对那么多野猪,人根本不可能阻止,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野猪糟蹋庄稼。
农民普遍认为,保护野生动物是好事,但也应该考虑农民的利益,现在野猪在和人抢饭吃,对野猪给农民造成的损失,政府应该给予一定的补偿。
但在实际操作中,地方政府却遇到了很大困难。和龙市副市长周金星说,虽然规定由地方政府对受损农民进行补偿,但由于市里本身办公经费很紧张,很难对农民进行补偿。而且省里也没有出台具体的补偿标准,也没有专项经费,我们也只能向农民耐心地解释。
2004年以来,延边州共接待受理87件被野生动物祸害而要求赔偿的案件。但是,多数农民没有得到补偿。
应建立有效补偿机制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没有得到补偿,在一些地区已经引起干群矛盾。干部们反映,现在农民们连一些正常的活动和义务也不参加了,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也不高了;由于担心野猪危害造成颗粒无收,山区、半山区的一些农民甚至准备弃耕……
据和龙市农业局调查,2003年因遭受野猪侵害,旱田弃耕面积为545公顷。这些村的农民因无法种地,出现了缺粮问题。另外,由于野生动物的侵害,一些农民不安心山区,纷纷要求搬迁。
地方政府,林业、农业等有关部门认为,建立补偿机制,弥补农民损失。专家认为,建立补偿机制是长远之计。省里应该明确规定补偿标准,并保证补偿资金的落实。由当地政府核实农民受灾情况,确是登记在册的土地,按照规定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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