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在天津一汽公司采访时了解到,由于我国不少地方先后出台限制小排量汽车的歧视性政策,迫使汽车制造商减少或放弃小排量汽车的生产,将更多的人力和资金投入大中排量汽车的研发和生产。
专家指出,在我国能源严重短缺和提倡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大背景下,限小政策迫使经济型轿车生产企业容易走进“舍小求大”的误区,也是重复和浪费资源的行为。
限小迫使经济型轿车生产企业“求大”
据长安集团根据各地经销商的反馈调查,统计出全国有29个省、市、自治区的84个城市出台政策,对小排量汽车进行或明或暗的限制和排斥。
专家认为,小排量的经济型轿车以其使用能源少、消耗原材料少、占地面积小等优势,应是我国今后重点发展的对象。但记者调查发现,目前的“限小”政策正迫使一些汽车制造商减少或放弃小排量汽车的生产,将更多的人力和资金投入到大中排量汽车的研发和生产。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副总工程师张正智认为,为适应“限小”的“土政策”,争取更多的市场和发展空间,汽车生产商不得不增加投入设备和资金对大排量车的研发和生产,成本大大提高,这也是一种浪费资源的行为。更重要的是,如果所有的汽车制造商都大力投入中高档车的生产,一方面经济型轿车的技术无法得到改进和提升,造成经济型轿车市场的进一步萎缩,另一方面,我国倡导发展经济型轿车的政策将无法得到实施,资源短缺将更加明显。
一些地方宣称的“限小”政策不合理
南开大学交通经济研究所陈华博士介绍说,从世界范围看,各国都早已制定鼓励小型汽车发展政策。一些地方宣称的出台“限小”政策的原因有二:一是车辆增加过快,给道路带来沉重负担,造成交通拥挤;二是小排量汽车安全性、动力性、环保性差。
陈华说,这两个原因都是站不住脚的,首先,对于社会公民来说,路权是平等的,为保持路面畅通而单独对小排量汽车设限,是明显地对小排量汽车的歧视,有失公平;其次,对于所有汽车来说,都是在安全性、动力性、环保性等方面达到了国家有关标准才出厂上路的,而且,随着汽车技术的发展,小排量汽车在安全性和环保方面,都有很大提高。
天津一汽销售公司副总经理苏连元则认为,一些地方出台“限小”政策的根本目的其实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以高门槛、高消费来提升“城市的形象和档次”,说穿了是一种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另一个目的就是保护本地汽车产业,限制外地汽车进入当地市场。
政策制定要有前瞻性
专家和业内人士建议,为扭转汽车消费和生产误区,消除政策障碍,建设节约型社会,我国应首先尽快出台刚性、明确性的政策,督促各地政府取消对低排量汽车的各种限行政策,清理和取消各地在汽车使用上对小排量车的不公平待遇,给小排量车一个宽松、公平、健康的竞争环境。
同时,在车辆购置和使用环节中实行差别税费,对于已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满足安全碰撞要求,重量轻、污染少、油耗低和排放性能好的小排量汽车,应大力鼓励购买和使用。可借鉴日本对小排量车在购买时的税收、保险、购买手续等税费以及使用中的停车费、过路过桥费等方面给予优惠。
张正智说,应尽快出台燃油税,推动节约性社会的建设,对大排量、高油耗汽车施以重税,鼓励生产商、消费者都支持使用小排量汽车。其次,专家们同时也提醒,政策制定要具有前瞻性。
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制定汽车发展“十一五”规划和鼓励使用经济型轿车的政策。陈华认为,政策制定要具有前瞻性,不能因鼓励购买使用小排量汽车从而走入小排量汽车能解决所有能源问题的误区。
他说,不可否认一些地区的限小政策在一定程度减少了汽车的保有量,如果从单纯政策上鼓励小排量汽车的购买和使用,汽车的保有量会大幅度上升,对于中国长远发展也是不利的。
第三是在目前条件下,大中城市应以发展公共交通作为骨干运输体系,城市内的出行倡导“鼓励拥有,限制使用”的汽车消费理念。张正智说,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汽车的拥有成为一种必然,为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对汽车使用采取一些限制措施也是必要之举,但不能简单地根据排量来限制。
专家们认为,每个城市对交通发展必须有清晰的判断,因地制宜根据地理环境、生产力布局等做出有科学的动态的规划。如在城市内部出行引导消费者合理使用汽车,城际间使用则不做太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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