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法官行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一部系统、具体规范法官在司法审判和业外活动行为的指导性文件——《法官行为规范(试行)》。
这部文件集中了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智慧,是全国法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心血和劳动的结晶。《规范》的出台,有利于建立规范法官行为的长效机制,规范和引导法官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
《法官行为规范(试行)》共九章。第一章规定了法官行为中的涉及公正司法、职业道德、司法廉洁、审判效率以及着装仪表等带有共性的问题,从一般基本要求的层面做了规范。从第二到第七章按照法院基本工作流程,依次提出了“立案、庭审、调解、文书制作、执行、涉诉信访处理”等司法活动环节法官应遵循的行为规范。第八章是“业外活动”,第九章是“附则”。《规范》内容基本涵盖了法官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同时,该《规范》在附则中要求人民陪审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参照法官执行。从通篇来看,《规范》具有解决实际问题、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司法为民和彰显司法文明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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