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今天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进行修订,或者制定相关法律以完善现行的审判监督制度。
肖扬是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加强审判工作监督情况时作出上述表示的。
肖扬强调说,申诉再审制度对于纠正错判、误判,实现司法公正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审判必须有一个终结,再审也不能没有必要的限制。实践中对不应再审改判的案件反复申诉、反复再审的情况屡见不鲜,一个案件经过七八次甚至十多次判决的情况时有所见。一方当事人息诉,另一方当事人又申诉,“按下葫芦起来瓢”,不仅使当事人陷于讼累,法律关系也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影响社会稳定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肖扬表示,为了切实保障当事人申诉和申请再审的权利,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事、行政诉讼法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进行修订,或者作出关于维护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的决定,规定民事、行政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时限、条件,完善再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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