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学军昨天被执行枪决
32岁的浙江临海市农民陈学军昨天被执行枪决。他亲手导演、炮制了京城最大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从税务部门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10900份,为数百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800余份,虚开税款共计人民币3.93亿余元。
开办皮包公司
专做发票买卖
陈学军今年32岁,只有初中文化。他化名陈方,从1997年起在北京中关村替人卖计算机配件。在此期间,他认识了一个倒卖增值税发票的老乡,而且摸清了倒卖、虚开增值税发票的门路。
2000年3月,陈学军花了近2万元,从一熟人手中买下一家小企业。此后陈学军又利用假身份证、假照片等手段,在北京市注册或购买了多家公司,其中捷优特公司是陈学军以女朋友吴晓红名义买下的。这些公司大多冠以商贸公司或科技公司名字,其实都是专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设立的公司。
勾结国税干部
共同炮制税案
接着,陈学军又通过行贿等手段勾结北京某国税局干部吴芝刚(已判处死缓)共同作案。吴芝刚利用工作之便和自己掌握的计算机专业技术,肆无忌惮地违规操作,并利用其非法获得的密码进入防伪税控“认证”体系,为陈学军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陈学军也没亏待吴芝刚,先后送去20余万元现金、价值4.72万元的卡迪亚情侣表等。2001年2月,公安机关先后发现并扣押、冻结了被告人吴芝刚的财产共计人民币450余万元,吴芝刚对其中的人民币380余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虚开发票多份
涉案税款4亿
经法院审理查明,从2000年3月至12月间,被告人陈学军伙同吴芝刚、吴晓红,以其非法控制的盛博公司等名义,利用吴芝刚在国税局工作的便利,先后从税务部门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10900份,为数百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800余份,虚开税款共计人民币3.93亿余元,已抵扣税款3.6亿余元。
2003年11月3日,一中院一审判处陈学军死刑,陈学军以事实不清,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北京市高院终审驳回了他的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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