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隔了段时间没让国人惊诧的食品卫生安全“恐怖门”,再一次让国人惊诧不已!——“由于在本国遭禁,日韩聚氯乙烯(PVC)食品保鲜膜大举进入中国!”(10月14日《国际金融报》)1995年全国用量不过几吨的PVC食品保鲜膜,现在年用量已经超过15000吨,宾馆、酒店、超市和生鲜食品都在用。这些产品80%以上来自日本和韩国,目前LG、三菱、三荣三大品牌即占国内市场近80%份额。
据专家介绍,PVC食品保鲜膜对人体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危害:氯乙烯单体含量高,会挥发出来有毒的氯;PVC保鲜膜用的增塑剂主要成分是乙基己基胺(DEHA)。这种保鲜膜中的有害物质容易析出,随食物进入人体后,对人体有致癌作用,特别是干扰人体内分泌,引起妇女乳癌、新生儿先天缺陷、男性生殖障碍甚至精神疾病等。
正因为危害严重,欧洲早在数年前就禁止使用PVC作为食品包装材料。日本也在2000年杜绝了PVC食品包装。据世界包装组织理事会宣布,美国、日本、新加坡、韩国和欧洲各国现已全面禁止使用PVC包装材料。可是,我们的国家标准却没有及时“与国际接轨”,至今仍没有任何禁止或限制的规定。于是乎,才有了如今致癌保鲜膜大举进入中国的结局。
不难想见,一直“膜里来膜里去”的消费者们在得知消息的一刹那,会感到多大的悲哀和愤怒。大家一致在惊呼:“太可怕了!”首先让我们“太可怕了”的是,国民的食品卫生安全究竟靠谁来保障?点数近期发生在食品卫生安全领域的典型事件,执法部门主动查出来的有几起呢?苏丹红是国外传来的,哈根达斯、光明回奶是媒体“扒”出来的,同样,致癌保鲜膜又是媒体“领衔执法”的。在涉及维护公共利益的执法活动中,典型话语莫过于:“立即采取行动”,“立即开展专项检查”,云云。政府部门只是最后的收尾工作者,先锋部队要么是媒体记者,要么就是国外机构。可是,在这许多的“立即”之前已经有多少国人付出了健康乃至生命的代价?
谁都知道,纳税人是花钱“聘请”了专门的政府机构来做这些事情的,那么我们不得不怀疑:这些机构到底有没有正常地履行职责?如果有,那么:几乎是国际禁用、而且国内专家早已形成共识的致癌保鲜膜出于什么原因竟能在国内大行其道如此多年?1988年颁布的早已过时的国家标准为何一直没有及时接轨国际?如果没有,那么:谁应该对消费者的健康损失负责,是否该有人为此引咎辞职,作为“聘请者”的纳税人有没有权利让那些不合格者卷铺盖走人?
很大程度上,正是迟钝的国家标准让国人无辜“消费”了这么多年的致癌保鲜膜。可是,类似迟钝的国家标准还有多少?如果我们不能高举“问责”的大棒,让它们尽快合上21世纪的节拍,今天迟钝的标准明日又将是一枚引爆舆论的炸弹——公众脆弱的神经还能经得起多少个“太可怕了”的惊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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