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VC保鲜膜含有致癌物质,对人体危害较大,因而在日韩等多个国家遭禁。于是,日韩厂家就大举进入中国,目前LG、三菱、三荣三大品牌即占国内市场近80%份额。除了直接出口到中国外,日本和韩国还分别在中国设立了自己的工厂。
别国的垃圾在我国却大量使用,其中引发的公众愤慨之情在情理之中。很多人第一时间就将矛头指向了日韩等国和地区的企业以及进口和使用的相关单位,指责他们抛弃了起码的商业道德——然而,面对PVC保鲜膜在全球遭禁却在我国“风景这边独好”的景象,笔者不禁要问:这难道仅仅是因为企业公民责任感匮乏吗?
其实,逐利、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本性,也决定了企业更多时候始终逃不出利益对其构成的诱惑。在第三国不禁止此类产品之时,不放过最后一丝获取利润机会的企业,很自然地会把目光投向该国,在PVC保鲜膜事件上同样如此。由于我国对食品级聚氯乙烯成品的国家标准是1988年卫生部颁布的,这与现实的研究成果相比显然滞后,以致依据该标准,日韩等企业的PVC保鲜膜仍然是合格产品。既然国家标准检验合格,可以合法地进行销售,即便其确实存在危害,要受到道德良心的谴责,许多企业依然会照卖不误。
此时,人们就要问,为何我国的国家标准如此跟不上国际节奏?在“地球村”的时代,信息传送方便快捷,要想与国际标准保持同步,应该不是难事。而之所以出现国家标准十几年如一日的现象,其根源还是在于有关部门及人员缺乏应有的责任意识,刻舟求剑。同时,有些地方政府为了拉动GDP增长,对这类项目的上马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明里暗里加以保护。正是有了这种只顾政绩不顾老百姓死活的人,致癌保鲜膜才会在中国横行。个中教训,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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