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多日的保鲜膜事件已经引起政府高度关注。10月23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国家质检总局将会同专家尽快制定PVC保鲜膜新的国家标准。10月24日《第一财经日报》报道说,据透露,此次保鲜膜事件已经引起中央政治局有关领导关注,并要求国家质检总局尽快给全国人民一个说法。国家质检总局针对这个问题也于当天召开了紧急会议进行研究。
国家质检总局的“行动”和“表态”,不可谓不“迅速”,也不可谓不“重视”,但问题是关于致癌保鲜膜的“争论”已经持续了较长一段时间,卫生部有关部门前不久就“表态”,凡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保鲜膜均可以放心使用;北京市塑料研究所的专家也表示,保鲜膜是否致癌可以讨论,但PVC食品保鲜膜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那么PVC食品保鲜膜究竟是否能够致癌呢?这个决定PVC保鲜膜“命运”的结论究竟该由哪个权威部门作出呢?
如今,政治局领导关注了,国家质检总局才“忙活”起来,笔者在此想要问的是:作为专责质量检验的国家质检总局,为何在政治局领导关注之前始终保持“沉默”呢?为何非得等引起政治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作出“尽快给全国人民一个说法”的指示才“迅速”行动起来呢?难道国家质检总局对市场上有关PVC保鲜膜是否致癌的“争论”就始终闻所未闻吗?难道PVC保鲜膜事件跟国家质检总局就一点都“不搭边”吗?
不可否认,因PVC保鲜膜主要用于食品包装,从卫生角度讲,国家有相关的卫生标准。但PVC保鲜膜又属于化学原料制品,从材料、制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上讲,国家质检总局也应当承担更为主要的监督、检测责任。况且,据报道,对于PVC保鲜膜,国外早已将其“封杀”。比如欧洲早在1992年就禁止使用PVC作为食品包装材料;日本也在2000年禁止使用PVC食品包装。据世界包装组织理事会宣布,美国、日本、新加坡、韩国和欧洲各国现已全面禁止使用PVC包装材料。这说明国外发达国家在对“PVC保鲜膜”的认识上已经达成共识。既然周边国家已经对PVC保鲜膜采取了抵制、封杀的策略,我们的国家质检总局为何就没有超前作为,尽快就PVC保鲜膜的问题搞个水落石出,早早地给国人一个明确的说法呢?为何非得等“致癌消息”民间广为流传后,政治局领导发话了,才“清醒”地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呢?这样的职责精神和工作态度,实在令人不敢恭维。
近年来,由于我们对PVC保鲜膜的使用时间较短,对其危害性认识不足,再加上其透明、柔韧,既可人工包装,又可机械包装,方便适用,价格低廉,因此广泛流行于国内各个超市,而且主要用于包装食品、蔬菜、水果等。如此以来,超市用保鲜膜包装食品是方便了,美观了,但造成的后果却是导致大量包装食品的PVC保鲜膜流入市民的家中,摆到市民的餐桌上。这是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
那么,PVC究竟对人体有没有害?能不能用于食品保鲜膜?这是目前争论的“焦点”所在。据报道,PVC是一种硬塑料,要把它拉成透明柔软的保鲜膜,必须加入大量的增塑剂。DEHA就是一种添加在合成树脂材料中可增加产品柔韧性及弹性的物质,在PVC保鲜膜中含量约为40%—50%。而这种物质非常容易析出,随着食物带入人体,并对人体有致癌作用。如此来看,PVC保鲜膜的安全性绝对不容乐观,国外一些国家相继“封杀”PVC保鲜膜也就在情理之中。
笔者以为,国家质检总局未能尽早履行职责,在PVC保鲜膜事发之除就果断予以判明问题的实质,折射出在市场宏观调控、保障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制品的安全性上存在着明显的缺位,也反映出我们主管部门的嗅觉不灵敏、观察不细致、研究不充分、决策不果断,尤其对于欧美、日韩等国多年前作出的“禁止使用PVC保鲜膜”的结论缺乏应有的分析和探讨,没有从中引起警觉,致使其中一些国家生产的PVC保鲜膜还在我国“大行其道”,这是一个应当吸取的沉重教训。
据报道,国家质检总局已经明确表示,将于近日组织了PVC保鲜膜国家专项监督检查,抽查结果将在下周初向社会公布。同时,根据机构职能划分,新的标准制定工作将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笔者期待着这个标准早日出台,给PVC保鲜膜一个公正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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