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终止王昭耀、马荣华、陈明洁、王厚宏等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根据安徽省、湖北省、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分别提供的材料,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王昭耀严重违纪,其行为已涉嫌犯罪。此前,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已经作出罢免王昭耀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马荣华、湖北省鄂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明洁二人收受贿赂,涉嫌犯罪。此前,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已经作出罢免马荣华、陈明洁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决定。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厚宏,因违纪问题,本人提出辞去全国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此前,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已经决定接受其辞职请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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