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工商部门向各市场发出紧急通知,明确重申了去年修订的《上海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暂行办法》(市政府30号令)的规定:本市除市政府确定的461个定点市场可以交易经检疫合格的活鸡外,未经市政府批准,其他任何市场不得从事任何活禽交易,违者坚决重罚。
昨天,本市有媒体报道称市工商局要求各市场禁止从事活禽交易,而461个定点市场也不能销售除活鸡外的任何活禽,市工商局对此证 实,该消息有偏差,其实从去年禽流感后,市政府30号令就已经明确了上述规定。
对非定点设置市场出售活禽、定点市场出售活鸡以外的其它活禽或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活鸡等行为,严格进行处理,最高罚款可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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