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院副院长陈东琪在此间举行的“全国资源价格改革研讨会”上表示,中国要以更少的能源资源来实现快速的经济增长,一定要对能源资源课以重税以做长期考虑。
有别于以往的是,刚刚获得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不仅制定了产出指标,亦提出了投入指标。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实现二0一0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比二000年翻一番;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二成左右。这意味着,每年单位GDP能耗须下降百分之四点四左右。
陈东琪认为,采用重税措施既可以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又可用所课之税来支持节能技术开发及补偿企业和居民节能时所付出的代价。一项数据显示,目前中国的能源利用效率仅为百分之三十三,较发达国家低约十个百分点。陈东琪“强硬”表示,中国要建立一种“谁浪费能源谁就要支付高昂代价”的经济机制。
由于中国的水、电、气、石油、土地等资源价格受到政府的严格管制,其价格远低于市场均衡水平。“全国资源价格改革研讨会”所释放的信号显示,中国将改革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以缓解资源、能源吃紧的状况。
在中国积极寻找路径破解资源能源瓶颈的同时,世界某些国家对于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所显露出的“胃口”仍忧心忡忡。陈东琪认为,从长远看,由于中国开发其他替代能源的余地较大,在突破现有的技术瓶颈后,替代能源的开发速度必然加快,因此中国经济的持续较快增长不会诱发能源资源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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