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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对党员干部实行“无为问责”制度 探索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图为中共岳阳市委书记易炼红在贯彻落实《党员干部无为问责办法》会上讲话。 |
最近,深圳市决定,在全市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这一举措直指干部履职存在的突出问题,旨在提高干部的执行能力。
印象中,这并非第一次。在有的地方,也推行过类似“治官”举措。在措施出台的最初,不少干部曾表示,现在的官不好当了,有的甚至感到“背脊凉飕飕的”。
“官不好当”的另一方面,是官好当。在我们的干部队伍中,确有些人的“官”当得容易。有的只想权力,不思责任。有的只图待遇,不思事业。有的无所作为,庸碌无为。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些干部存在的问题,有其自身的原因,有社会环境的因素,也有制度机制的深层根源。简单的整治,可能会收一时之效,但很难“治本”。深圳正视于此,无论是在制度机制层面,还是在具体操作层面,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部署,尝试以科学管理的方法根治“顽症”。
提高干部的执行力,重在责任建设,尤其要建立科学清晰、奖罚分明的责任体系。如果我们对责任的一般性要求仍然强调的多,对责任主体的明确、责任层级的明晰,乃至责任的具体量化强调的少,那么,无论是抓干部的责任落实,还是责任的追究,都很难达到效果。“责任风暴”的一个引人注目的特点就是,要求制定主体明确、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做到部门责任法定化、岗位责任具体化、责任层级清晰化、责任链接无缝化。同时,严格执行有责必究的“埋单制”。应当说,这样做,迈出了责任建设的可贵一步。
“无功就是过”。有责任心而无履责能力,也就是所说的“庸官”。这同样需要从制度和机制入手,改进和完善干部考核办法,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估机制,研究能上庸下、能进庸出的干部人事制度。这样,“庸官”才可能逐渐失去生存的土壤。
“责任风暴”、“治庸计划”确实好,但后面仍有“悬念”。比如,谁来明确责任主体?谁来界定部门权责?“失职”、“渎职”了由谁判定、如何追究、怎样惩处?谁来督促执行、谁来保证监督?特别是,什么样的叫“庸碌无为”?这些问题,恐怕是欣闻“责任风暴”和“治庸计划”后,地方政府应进一步认真思考的问题。
因此,“计划”和“制度”只是“吏治”清明的可贵一步,紧接着的,是应当进一步完善舆论监督氛围,使得整个社会将担当公职却玩忽职守、以权谋私乃至贪污受贿的人视为公害,不予任用、遭人唾弃。如当年的新加坡贪官郑章远那样,宁愿了结生命,也不敢面对耻辱面对社会唾弃。只有到那时候,“当官本来就不易”的感叹才会发自人们内心,“责任”两字也才能沉甸甸的让人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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