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优先”就是民生优先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优先地位,明确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发展。
城市公共交通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基础设施。我国土地资源稀缺,城市人口密集,群众收入水平总体还不高,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符合城市发展和交通发展的实际。温家宝总理在批示中指出,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符合中国实际的城市发展和交通发展的正确战略思想。从“战略思想”的层面去认识,我们不难体会“公交优先”的标本意义。
乘坐公交车的是广大老百姓,因此“公交优先”,体现的也正是“老百姓优先”。过去评价城市价值的时候,关注的只是GDP等硬指标,却很少关注老百姓的生活质量。自然也很少关注公共交通。今天确立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老百姓的生活质量成为考量发展价值的核心。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使老百姓的生活质量不断地提高,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具体到城市公共交通这个老百姓的“行”,理所当然也会被放在优先的位置上。
“公交优先”又意味着公共财政向民生倾斜。前不久刚刚闭幕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根据中共中央的建议,促进共同富裕和社会和谐,特别是实现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正在制定的“十一五”规划的主调。我国在追求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政策取向将关注增长的均衡、机会的均等和社会的公平,避免陷入“马太效应”的社会失衡“陷阱”。这除了要体现在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而且也要反映在公共财政的投向上。尽管“公交优先”只是一个方面,但一滴水映出太阳的光辉,从“公交优先”中,我们分明已看到了新境界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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