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3月,李宏奇手下的毒贩李岭与吸毒者“小米”秘密交易时,被缉毒科人员当场抓获。李宏奇知道后火速与魏跃武联系,告诉他,除了被当场缴获的8克毒品外,李岭应该还藏有毒品,要魏跃武帮忙查找。接到“指示”后,魏跃武和协警裴建华秘密审讯了李岭。根据李岭的供述,裴建华在一间出租房的碗柜下取出了隐藏的毒品。第二天早上,魏跃武和裴建华开车一起将毒品送还给了李宏奇。
此事过后20多天,李岭的同伙王林也被缉毒科人员抓获,魏跃武得知后,心急如焚,指示裴建华偷偷将被铐在楼梯口的王林的手铐打开,将其放走。
2003年4月,裴建华、赵建秋、马宏图三名协警抓获了两名毒贩,从两人身上搜出两包毒品,就在三人将毒贩押到公安局电梯口时,接到魏跃武的电话,说这两人是“‘老三’的人”,两名毒贩随即被放走。当天晚上,李宏奇设宴宴请了魏跃武和三名协警,酒足饭饱之后,李宏奇提出想要回那两包毒品,魏跃武满口答应,当场指示协警把缴获的两包毒品还给李宏奇。
向阳路是李宏奇贩毒的一个重要据点,向阳路派出所副所长王波就成了李宏奇的另外一个“好帮手”。据检察机关查明:2000年至2004年间,王波在执行公务时,多次遇到毒贩与吸毒人员因毒品交易而发生斗殴,王波每每出面镇压吸毒人员。
正是这种种没有原则的纵容,使得李宏奇更加肆无忌惮,逐渐发展成新乡市最大的毒贩,4年间共贩卖毒品海洛因1370克。为了制服那些不听话的吸毒者,李宏奇还与魏跃武配合,将不在李宏奇处购买毒品的吸毒分子用“点炮”的办法(先诱骗其吸毒,再把缉毒人员领去将其抓住)送去劳教。
2004年年底,公安机关将李宏奇等8人贩毒案移送新乡市检察院审查起诉。面对13本1000多页卷宗,公诉部门进行了认真的审查。
审查中,一个小小的细节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一名毒贩交代,他的上线是化名“小四”的魏新生,但魏新生交代的贩毒时间和这名毒贩交代的不一致。是两人中有人将时间记错了,还是有人说谎?为此,检察官再次对魏新生和那名毒贩进行了讯问。讯问发现,那名毒贩对“小四”体貌特征的描述与魏新生的长相出入很大。在重新对其他几名毒贩进行调查后,检察官发现,这个贩毒团伙成员之间都是单线联系,上线化名的“小四”只是个代号,不是指某一个具体人,无论谁在这个“岗位”上都叫“小四”。魏新生曾在这个“岗位”上干过不错,但除他之外还有几个“小四”存在过?经继续侦查,办案人员先后锁定了5名曾被称做“小四”的毒贩,并对他们进行了追诉。
2005年3月24日,包括李宏奇在内的4名毒贩被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另外4名毒贩被判处无期徒刑,5名毒贩被判处有期徒刑。2005年5月17日,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判处王波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赵建秋、马宏图、裴建华三名协警也被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判处了刑罚。
同日,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判处魏跃武有期徒刑一年,新乡市检察院以量刑畸轻为由,向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在检察机关对魏跃武一案侦查过程中,缉毒科干警李根为魏跃武多次隐匿罪证。2005年8月1日,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以伪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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