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昨天在其网站上对外宣布,卫生部近日印发《中国流行性感冒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以指导各地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
指导意见指出,在流感流行高峰前1至2个月接种流感疫苗能更有效发挥疫苗的保护作用。推荐接种时间为9至11月份。
指导意见提出,推荐接种人群为60岁以上人群;慢性病患者及体弱多病者;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养老院、老年人护理中心、托幼机构的工作人员;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出租车司机,民航、铁路、公路交通的司乘人员,商业及旅游服务的从业人员等;经常出差或到国内外旅行的人员。慎用人群为怀孕3个月以上的孕妇。
禁止接种流感疫苗的人群是对鸡蛋或疫苗中其他成分过敏者;格林巴利综合症患者;怀孕3个月以内的孕妇;急性发热性疾病患者;慢性病发作期;严重过敏体质者;12岁以下儿童不能使用全病毒灭活疫苗;医生认为不适合接种的人员。由于接种疫苗后人体内产生的抗体水平会随着时间的延续而下降,并且每年疫苗所含毒株成分因流行优势株不同而有所变化,所以每年都需要接种当年度的流感疫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