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7日发布公告,对六家媒体发布的六则虚假违法药品广告进行了曝光。
这六则广告是:《燕赵都市报》9月17日发布的“AN奥复康”保健食品广告、《每日新报》9月15日发布的“千精鼎”药品广告、《三湘都市报》9月17日发布的“凤保宁”保健用品广告、《大连晚报》9月17日发布的“第一夫人”(免疫识别洁身剂)广告、《齐鲁晚报》9月15日发布的济南华康医院医疗广告、《南国都市报》9月16日发布的“强力胶囊”保健食品广告。
据介绍,这些违法广告有的使用消费者名义证明产品疗效,有的使用“攻克”、“彻底解决”、“根治”等用语夸大治疗效果,有的超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说明书范围,严重违反了食品广告等法律、法规规定。
工商总局广告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今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工作安排,工商总局近期对全国部分电视和报纸第三季度的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经过半年多的广告市场专项整治,报纸、电视广告总体情况继续好转,严重虚假违法广告数量进一步减少。(完)
药监部门提醒消费者 不信8种药品虚假广告
8种虚假药品广告:说得太绝对的不能相信,如“药到病除”、“国内首创”、“三盒见效”、“治愈率为98%”;声称“专治疑难杂症”、“包治百病”、“无效退款”的不能相信;用专家、病例、患者作证明的不能相信;用部队、大学、研究院科研成果的名义宣传的不能相信;广告中只留电话和信箱号的不能相信;没有广告批准文号的不能相信;在街头路边散发的小广告不能相信;和其他产品的功效和安全性做比较的不能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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