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丘市政协原副主席张振灵因涉嫌受贿40余万元,受到严肃查处。目前,此案已由河南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终结,交由开封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查明,现年52岁的张振灵从2000年年初至2003年在担任商丘市所属的永城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借干部调整、换届的机会,共收受10人的现金等贿赂,其中行贿最多的一名镇干部两次共送给张振灵现金11万元。
检察机关还查明,张振灵在为一家公司承揽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先收受对方现金1万美元。这名行贿者又在张振灵之子的婚礼上送了1万元人民币,并结清了2万元的婚宴款。
检察机关认为,张振灵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据证实,在今年6月案发后,张振灵退赔了全部涉案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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