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清产核资,中央企业共清出不良资产3521.2亿元。在这些资产损失中,相当一部分属于可清理和可追索的债权、投资以及实物资产。如果追索得力,按照可收回20%―30%计算,可收回800亿―900亿元。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中央企业不良资产责任认定和处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获悉的。
据介绍,国资委自组建起就将摸清“家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2004年通过清产核资,基本上核实了央企的资产质量,掌握了多年以来积累的不良资产底数,其中3521.2亿元资产损失中,按原制度清查出的企业资产损失1843.7亿元,按新的《企业会计制度》清理出预计资产损失1677.5亿元。从不良资产的构成结构看,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一是企业应收款项的呆坏账损失,约占资产损失总额的40%;二是企业因实物资产管理不善发生资产盘亏、毁损报废以及技术淘汰等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失,约占30%;三是企业因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对外投资监管不力等造成的各类投资损失,约占15%。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此次会议上强调,加强不良资产管理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有效手段。中央企业必须在2006年底前完成清产核资账务核销和转为减值准备基数不良资产的清理工作。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处理不得力的企业,国资委将统一委托给国有专业资产管理机构进行处理。下一步,国资委将根据企业财务决算中反映出的不良资产处理工作结果,结合企业负责人任期考核工作,作为考核企业负责人任期工作的一项重要财务指标,督促企业做好不良资产清理回收工作。与此同时,国资委将抓紧研究制定《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对每笔资产损失都弄清事实,查明原因,认定责任。
今年央企销售收入将突破6.5万亿元
前9月央企实现利润同比增长22.4%
中央企业经济效益继续保持大幅提高的态势。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今天透露,预计2005年中央企业实现销售收入将突破6.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7%,比国资委成立前的2002年增长80%;实现利润将达到5900亿元,比上年增长21%,比国资委成立前增加1.5倍。
李荣融介绍说,今年前9个月,169家中央企业实现销售收入48421亿元,同比增长了23.4%;实现利润4637.9亿元,同比增长22.4%。其中电力、煤炭和石油石化等能源企业盈利水平有良好表现。前三季度,15户国有重点电力企业实现利润389.4亿元,同比增长10.7%;32户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实现利润276.6亿元,增长84.9%;3户石油石化企业盈利合计1829.3亿元,增长29.7%。国资委将进一步在中央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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