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原副处长王小石帮助凤竹纺织公司上市涉嫌受贿一案在市一中院开庭审理,著名的刑辩律师田文昌为其出庭辩护。王小石受审时承认,他牵线让凤竹纺织的老总和审核该公司上市的发行审核处副处长认识,并收了60万元。但是,王小石居然说不知道凤竹纺织为什么给他这些钱。
“你对起诉书指控的内容有意见吗?”听到法官的问题,戴着眼镜、个头儿不高的王小石说:“有意见。”他表示,北京华章投资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林碧在2002年托他介绍福建凤竹纺织公司人员和证监会发审委的工作人员认识,其目的自己并不知道。此时公诉人开始发问:“证监会有没有禁止申请上市的公司人员和发审委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的制度?”“有。”“你介绍谁了?”“我介绍了审核凤竹纺织上市的一个副处长。”
其实,王小石一共介绍了两名审核人员分别和凤竹纺织的老总一起吃饭。王小石说,吃饭前凤竹纺织的老总说想见审核人员,并说没有别的目的,只是想在事先让审核人员对公司的情况多些了解,因为招股说明书不可能把公司情况介绍全面。公诉人问:“林碧给你承诺过什么?”“他说介绍认识以后,会给一些好处,当时说给我60万。后来他让我给个账号,然后把钱打了过来。”“他为什么给你钱你知道吗?”“不知道。”“嗨,你是不是收钱收多了,他为什么不给别人钱,偏偏给你钱你都不知道?”此时,田文昌提出抗议:“请公诉人改变提问方式。”但法官没有理会他的抗议,而是让公诉人继续发问。
王小石并不认为他的行为是受贿。他说自己在1996年4月到发审委工作,在该委工作处任副处长时,负责召集会议等工作,2001年8月他就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筹建创业板后,在证监会的职务改成工作处助理调研员。而他介绍凤竹纺织老总和审核人员认识时,已经是2002年,他作为已离开证监会到深圳任职的工作人员,居中介绍他人与审核人员一起吃饭,并不构成受贿。
王小石今年44岁,检方指控,2002年2月至9月间,王小石、林碧经共谋,利用王小石的工作便利,接受福建凤竹纺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请托,通过证监会发审委其他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帮助该公司申请上市,并非法收受贿赂140余万元。公诉人在法庭上义正辞严地发问:“俗话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你拿了钱,帮凤竹纺织上市,然后导致股民拿钱买了该公司的股票,你想过会损害股民的利益了吗?你这种行为正当吗?”王小石无言以对。截止到发稿时止,庭审还在继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