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城市晚报报道,中央纪委做出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的部署后,吉林省高度重视,截至目前,已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涉及到25人,共撤资110.25万元。
根据部署,吉林省各级党委政府迅速行动组成了清理纠正小组,提出实现要求、明确纪律、规定自身组织填报登记,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核查煤矿资源等情况,集中发现问题,截至目前已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问题涉及到25人,其中县处级5人、乡科级4人、一般干部16人,共撤资110.25万元。
下一步吉林省将加大查处力度,研究建立严禁国家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入股煤矿的长效机制,将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监督,从源头上解决此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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