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政部在11日举行的中华慈善大会上公布了第一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以下简称《纲要》),旨在开创中国慈善事业的新局面。
“中国的慈善事业正处在一个关键发展时期,发展慈善事业已经具备了重要的经济、物质、文化和社会基础。”《纲要》说。
随着慈善活动和志愿服务日趋活跃,参与慈善捐赠的公民和法人不断增加,慈善捐赠款物呈逐渐增加趋势。同时,随着受益人群范围的不断扩大,慈善事业在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日益突出,《纲要》说。
“公布《纲要》的目的是向全社会发出国家支持发展慈善事业的信号,激发民间组织以及慈善项目和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民政部新闻发言人窦玉沛在此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纲要》的主要目标是广泛传播慈善文化、公民的慈善理念、企业的社会责任;在全国大中城市建立慈善服务网点;兴办慈善福利机构以及不断完善慈善政策法律法规等。
改革开放后,中国的慈善事业有了明显改观,慈善组织的作用不断增强。据中华慈善总会会长范宝俊介绍,截至2004年底,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民间组织已经超过28万个,其中,中华慈善总会的团体会员单位达16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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