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遇难者家属在南海公园举行悼念活动。图片来源:北方新报
资料图片:重型吊车打捞飞机残骸。图片来源:内蒙古晨报
资料图片:东航飞机失事现场。图片来源:新华网
资料图片:救援人员在飞机坠毁现场打捞。图片来源:内蒙古晨报
有人说“时间是最好的疗伤药”,但在那些2004年“11?21”包头空难罹难者家属看来,这句话充其量也只是聊以自慰罢了。
11月21日,包头空难一周年。飞机坠毁地――包头市南海公园一片肃穆。70多名遇难者家属在“沉痛哀悼11?21罹难者”的横幅下恸哭一片。时间丝毫没能减轻他们的伤痛。
“一年了,我没有一天感到过幸福……”话还没有说完,泪水就已经涌上了桂亚宁的眼眶。桂亚宁的丈夫――上海复旦复华科技公司总经理陈苏阳,去年在包头空难中不幸遇难,前一天,他刚刚和结发27年的妻子在上海的家中过完他56岁的生日。“没想到,他就这样一去不回。”自从丈夫去世,每每看到那些白发夫妻,都让桂亚宁抑制不住地悲伤。
赔偿仍未完成
桂亚宁至今也没有接受东航的赔偿,同样没有接受赔偿的还有另外7个遇难者的家属。
根据东航的赔偿方案,对每名遇难者的全部赔偿是21.1万元,其中包括人身赔偿金14万元,外加行李赔偿0.6万元、抚慰金3万元、丧葬费1万元、食宿交通补助费2.5万元。
东航的依据是1993年修订的《国内航空运输旅客身体损害赔偿暂行规定》,国内航空遇难者的人身赔偿,限额为每人7万元。该规定被沿用至今。
东航称,已经充分考虑了物价上涨的因素,所以人身赔偿由7万元上涨至14万元。东航认为,从1993年至空难发生的2004年,中国物价上涨指数为100%。
而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自1993年至2004年,中国城镇职工的平均工资由3371元增至16024元,上涨幅度为475%。
今年3月,桂亚宁曾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国民航总局,依法履行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128条规定的立法义务,制定有关“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的赔偿之限额”的规定。
该法规定,“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额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
两个月后,该案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随后桂亚宁上诉至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至今仍无下文。
“我已经不再关心这个案子的结果,”桂亚宁说“我起诉的目的不在于案件本身,只是希望能推动中国航空法制建设的进一步完善,以保护空难者家属的合法权益。显然,我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最新的消息是,民航总局已经在着手修订《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送审稿)》,并表示将尽快完成,报国务院审定。
而民航总局也新出台了《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反应和家属援助规定》,并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要求,发生空难后,航空公司应当向罹难者、幸存者、失踪者及其家属提供免费援助。其中包括为家属出发、到达、离开事故现场提供交通便利;为家属居住和活动场所的后勤提供保障;为遇难者和其家属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保障。规定还要求航空公司要派出经过训练的人员,为家属提供精神抚慰。
“这至少说明,民航总局在积极地改进工作。”桂亚宁的代理律师如此评价。
诉讼已走出国门
即使对已经接受赔偿的罹难者家属来说,21.1万元的金额也不能使他们满意。
截至目前,共有来自26位遇难者家庭的近百名家属,向美国洛衫矶高等法院提起索赔诉讼。承运人中国东方航空公司、飞机制造商加拿大庞巴迪公司和飞机发动机制造商美国通用公司,被同时列为被告。
一周前,原告律师之一、美国理夫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罗伯特?尼尔森,在北京和部分起诉家属碰面。“如果进展顺利的话,两三年内将会有第一次正式开庭。”尼尔森如是说。
三被告各有责任
根据产品责任理论,庞巴迪和通用公司被指控产品设计缺陷。
尼尔森指出,和机身相比,失事飞机庞巴迪CRJ-200的机翼显得过于小巧,而且没有辅翼,这种设计缺陷使CRJ-200起飞时需要更大的升力。
2005年3月,即“11?21”空难后四个月,美国联邦航空监管局发布通知称,多起起飞时发生的空难,都与这种机翼结冰有关。
庞巴迪还被控没有很好的警告和培训飞机使用者。
“即使是很少的霜冻,也会严重影响这种机翼起飞时的升力,美国官方正在调查这一问题,因为他们认为,这可能是导致包括包头空难在内的最近几起飞机坠毁事件的原因,”尼尔森指称,“失事飞机起飞前曾在停机坪上停放了一夜,而气象资料显示当时的气温在零度以下。”
就在该案起诉后不久,庞巴迪公司就宣布不再生产CRJ-200型飞机。
在一个悼念空难遇难者的网站上,记者看到一段东航同事写给包头空难遇难机长王品的留言:“品,又是十一月了,你走了快一年了,想我们吗?原本这个月,CRJ又要开始驻上海了,奇怪的是剩下的五架CRJ居然同时坏掉了。呵呵,大家都说这是你们在保佑着我们,真希望CRJ永远都不要好起来!”
遇难者家属认为,产品设计缺陷同样存在于通用电气制造的飞机发动机中。尼尔森认为,大量的目击者看到发动机冒出浓烟,这说明其中一个发动机可能出现了故障。
而另一被告――东航则被指控没有尽到除冰的责任,与其他两名被告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该案起诉后,被告一直试图说服美国联邦法院,将案件移交到联邦法院审理。11月21日,在空难一周年的日子里,美国联邦法院做出裁决,认为“在洛衫矶高等法院审理没有什么不合适”。东航每天都有航班飞往洛杉矶。
被告也试图将案件移交中国或加拿大审理,但是否移交还要等法院的裁决。
“中国的法律会要求原告出示证据,这显然是很困难的,所有的资料都被当作秘密材料,美国律师虽然聘请了多个调查公司,但仍然一无所获。”理夫律师事务所的中国联系人、北京力珉律师事务所律师郝俊波指出,“即使是在加拿大审理情况也要好得多,但是我们坚持在美国审理,这样可以使家属获得更多的赔偿。”
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空难,遇难的中国人选择在美国进行起诉,这在中国民航史上,还是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