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比学报道:“我体会最深的是治国离不开法,我们的生活也离不开法。”这是上海市市民陈明如的“普法二十年感言”。11月28日到12月4日,是上海市为配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而进行的宪法宣传周活动。
在宣传周里,“法在我身边”DV法制短片大赛获奖作品展播、“普法二十年感言”征集等丰富多彩的活动,深受群众欢迎。
这只是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前的一个片断。
连日来,全国各地陆续开展了宪法知识竞赛、法制征文、专家座谈会、法律咨询服务、赠送宣传资料等活动,激发了群众学习宪法的热情,提高了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和宪法观念,在全社会营造了学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伴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进程、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我国全民普法规划已走过20个年头。记者今天从全国普法办了解到,自1986年开始,全国已经实施了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今年是“四五”普法的最后一年。截至目前,“四五”普法规划规定的各项任务基本完成。全国共有8.5亿普法对象接受了“四五”普法教育,实际接受教育面达90%以上。
自普法以来,全民法制观念和法制意识得到增强。10月20日,58岁的南京人吴进文,就因为郑州一家超市“不找零”在郑州打了一场2分钱的官司。另外,自1989年行政诉讼法颁布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民告官”案件数已超过100多万件,原告胜诉率平均为30%左右。这样的事例如果发生在20年前,不可思议,但现在却很正常。它充分表明,在现代法治社会,公民的法律素质、法律意识大大提高,崇尚法治的行为习惯逐渐养成。“不找领导找法律”,愈来愈多的人开始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民与官可以平等地对簿公堂,行政诉讼的社会功能也已为更多的人所认识和理解。
自普法以来,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南京海关关员张健对记者说:“以前我们执法时即使带了证件,也不会想起要出示,现在不同了,执法先亮证已成为一种习惯。”目前,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权力时,往往会先寻找法律依据,根据法律授予的权限进行管理,实现了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据统计,普法20年来,尤其是“四五”普法以来,我国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或部分被撤销的比例在逐年下降。这说明20年的普法,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高,因违法行使权力而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在逐渐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