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高荆洪生前照片
备受关注的荆州市烟草专卖局局长高荆洪被害案(楚天金报曾作报道),昨日在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侯红宇死刑,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1261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下半年,被告人侯红宇得知荆州市烟草局正在筹建烟草物流配送中心工程,便多次找局有关负责人索要工程承包权,均遭拒绝。今年10月26日上午,侯再次来到局长高荆洪的办公室,要求解决该局与其的“遗留问题”,被高拒绝,侯掏出随身携带的猎刀将高刺倒在地,接着又朝高的上身连刺数刀后逃离现场。高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据悉,对侯红宇及其辩护人辩称“没有杀人的故意,本案应定性为故意伤害罪”和“有投案自首情节”的辩护意见,法院认定不成立。
被告人侯红宇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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