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9日在此间公布了2005年度国家免检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1108家企业的产品被授予国家免检资格。
据了解,1108家企业中有746家是初次申请国家免检产品,并符合条件的企业;有362家企业属免检有效期满重新申请,并通过了审查。2005年,国家质检总局共对家具等54类产品实施免检制度,
按照相关规定,获得免检资格的产品在三年有效期内免于各级政府部门的质量监督检查。获得免检证书的企业在有效期内可以在免检产品或包装上使用规定的免检标志。
我国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制度始于2000年8月。根据国家质检总局《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符合质量长期稳定在较高水平,市场占有率高,执行的产品质量标准达到或者严于国家标准要求,经省级以上质监部门连续三次以上监督检查均为合格等条件的产品授予免检资格。截至目前,已有2147家企业105类产品获得国家免检资格。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人士表示,“免检”并非终身荣誉,在三年有效期内或期满重新申请时,一旦获得免检的企业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工艺、技术方面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便随时面临被“摘牌”的危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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