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国内 | 国际 | 浙江新闻 |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综合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北京出台新规煤矿瞒报事故最高罚200万元

www.zjol.com.cn  2005年12月10日 07:59:3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昨天,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副局长贾太保在煤矿安全生产会议上透露,明年起,本市将严格执行煤矿企业领导下井带班制度,1周内煤矿领导没有带班下井抓安全,或下井登记档案虚假的,煤矿企业将被处以最高15万元的罚款。

  贾太保在会上说,明年要确保煤矿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负责人员或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在现场带班作业。他说,目前的问题是,一些煤矿干部下井是走过场,发现不了隐患,看不到问题,也不能解决问题。贾太保说,监察部门要对煤矿定期检查、突击检查;对问题突出的煤矿及其经营管理人员要通报批评;对煤矿企业在生产过程中,1周内领导没带班下井,或下井登记档案虚假的,责令改正,并对该煤矿企业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贾太保在会上还对房山区大村涧煤矿瞒报事故进行了通报,此次事故中一位煤矿负责人涉嫌毁灭证据。贾太保表示,今后凡瞒报煤矿死亡事故的煤矿将一律被关闭,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0万至200万元的罚款。

  另外,贾太保强调,停产整顿的煤矿整改期限最迟不得超过今年年底。逾期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由区、县政府依法关闭。
 

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 编辑: 王坚颖
 生活资讯 更多 
·明年艺术类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本周六百大店庆 最低4折以下
·杭州钱塘江两岸色彩规划完成
·浙江省气象台:今天天气好
·货车过杭州湾大桥要穿反光背心
·杭州飞西宁呼和浩特航班取消
生活提醒 求职考试 消费商情
杭州天气 今日电视 今日影讯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联系方式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985
投稿邮箱 tougao@zjol.com.cn
联系地址 杭州体育场路178号
     浙江在线新闻中心
邮政编码 310039
责任编辑 何始玉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1.24.96
Copyright © 1999-2015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