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2月10日11时,河北省唐山市刘官屯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已发现90人遇难,还有18人下落不明。经调查,事发矿井一身是“病”,还没建好竟然擅自采煤。
12月7日深夜,李毅中到达事故现场并连夜展开调查,当他得知该矿属于正在建设的基建矿井时,马上询问矿主和矿长是否有违法采煤现象。矿主和矿长都回答没有采。经过反复核查财务账,发现该矿从今年3月就开始采煤卖煤,到事故发生时,已累计采煤5.6万吨,销售煤炭4.1万吨。在矿区内,没有卖出去的存煤堆成了一座小山。
据查,该矿1999年由唐山市所属的地方煤矿改制成为私营煤矿,2004年转手给现在的矿主,设计生产能力为每年30万吨,在办理采矿许可证时改为每年15万吨。由于安全问题,该矿基建一直未被批准,更没有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2005年7月18日,河北省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局冀东分局根据有关法律,向该矿下达了责令停止生产的通知。
该矿在前期设计施工中,为达到提前出煤的目的,擅自改变了原来的设计方案,在没有形成贯穿整个采区的通风系统的情况下,同时布置准备巷道和回采巷道,形成回采工作面,开始采煤。甚至在同一采区同一煤层中,布置了8个掘进头,严重违反了《煤矿安全规程》。更有甚者,在有8个掘进头和两个回采工作面的地带,仅安装了3个瓦斯探头,也没有防尘洒水系统和设施,井下的煤尘堆积情况相当严重。
初步调查发现,该矿井下通风系统不合理,所有巷道不仅平面交叉,还缺少反向风门,一旦发生事故,必然导致受害面积扩大;另外,一台风扇同时向两个掘进头供风,导致串联通风;本来井下就有极易自燃的煤层,在采煤时竟然没有采取综合防灭火措施。这些问题的存在,暴露了矿主只问产量、不问安全的极不负责的心态。
该矿存在的劳动组织管理混乱、职工培训缺失的程度已经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地步。无论是施工还是非法生产,都是以包代管,把项目分包给多个施工队并且多队同时作业。
经查,事故发生时,当班下井的15个临时工除了1人逃生外,其他遇难的14人都是招入该矿不超过4天的新矿工,其中8人是6日进矿,7日下井并遇难的;5人是3日进矿的;有1人是当天进矿当天下井当天遇难的。矿主漠视生命的问题由此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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