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19日17时20分许,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运输队驾驶人王震驾驶辽P41215大货车,由南向北行至(北)京石(家庄)高速公路177KM+950M处河北省定州段时,追尾撞击前方同向行驶的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汽车联营四队刘小明驾驶的冀HN0576大货车,致使该大货车撞开高速公路中央护栏进入对向车道,与由北向南正常行驶的河北省邯郸市交通运输集团公司冀D45371大客车正面相撞,造成17人死亡、3人受伤,3车严重损坏。
事故发生后,公安部高度重视,正在外地检查工作的刘金国副部长立即责成河北省公安厅全力抢救伤员,迅速清理现场,恢复交通,并尽快查明原因,吸取教训,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局长杨钧同志也率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
公安部于当晚发出紧急通报,要求全国公安机关立即开展过细、过硬的交通安全大检查,从交通管理的每一个环节、交通安全的每一个细节入手,把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抓紧、抓实、抓好。通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主管交管工作的领导干部要亲历亲为、身体力行,深入第一线,强化督查,强化奖惩,强化责任追究。通报要求各地、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从现在开始一律停止休假,停止外出参观考察活动,领导干部都要坚守岗位,以身作则,真正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基层、落到实处,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目前,这起事故的受伤人员已经全部送往医院救治。河北省公安厅已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门工作组,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工作,并对肇事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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