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控制传染病境外传入和通过交通工具传播和蔓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和交通秩序,加强有关管理部门间的沟通与协调,及时研究解决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卫生部、铁道部、交通部、质检总局、民航总局近日共同制定了《五部局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机制》。
该协调机制提出建立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协调小组,建立部门例会制度,专家资源共享。协调机制还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卫生部负责组织做好全国传染病疫情的监测、信息分析汇总及疫情通报,组织开展重大传染病疫情的调查、处理工作;铁道部负责组织对进出车站和乘坐列车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将发现的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移交指定的医疗机构处理,防止传染病通过列车传播;交通部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乘坐公路、水路交通工具的人员进行交通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质检总局负责组织做好国境口岸的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集装箱、行李、货物、邮包等的卫生检疫、传染病监测、卫生监督和卫生处理工作,及时收集和提供国外传染病疫情信息;民航总局负责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乘坐飞机的人员进行检疫、查验工作,防止传染病通过飞机传播。
各部门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共同研究、建立并完善疫情通报制度、健康告知制度、旅客健康巡查及可疑传染病人报告制度、传染病病人交接制度、传染病定点医疗制度等工作制度,并定期对各部门传染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联合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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