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元旦、春节临近,为避免部分商品市场价格出现大的起落,确保全国人民平安祥和欢度节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知要求,各地做好“两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记者22日从发展改革委了解到,通知要求各地努力保持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基本稳定。“两节”期间,要加强对粮食、肉禽蛋菜等食品价格以及煤炭、液化气、成品油、药品等重要商品价格的监测。
对局部地区、个别品种可能出现价格异常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及时进行预警预报。一旦发现价格异常波动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协助有关部门组织货源,加强调运,加大商品投放力度,稳定市场,平抑价格。
通知要求,继续高度重视禽流感防控工作,努力防范疫区价格异常波动。综合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和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调控疫情发生地的商品供应,对养殖户和生产经营企业进行适当补贴,维护市场稳定。
铁路、民航运输企业及客票销售代理人一律不得在国家政策规定之外加收任何费用,或变相提高票价水平;公路运输企业不得随意提高客运票价,不得突破上浮幅度。实行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景点门票价格一律不得提高,严禁借举办临时展览等名义搭车收费。
“两节”期间,各地将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整治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煤炭、医药、运输、游览参观点以及其他冬令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秩序,同时加大对商业促销价格的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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