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今天下午在国新办记者会上表示,中国去年底到今年调查结案的6起特别重大事故中,还严肃查处了3起事故涉及的政府工作人员入股煤矿、权钱交易、瞒报事故等问题。
陈昌智说,如广东梅州大兴煤矿“8.7”特别重大透水事故中,曾云高、曾繁金身为公职人员却长期从事非法经营煤矿活动;兴宁市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李振权、兴宁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曾锡良等人在大兴等煤矿入股分取红利,且涉嫌受贿;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胡建昌和监管一处处长谭均伟、副处长王镇成等人,违规为大兴煤矿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收受贿赂。新疆阜康市副市长刘晓龙投资参与神龙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的煤炭运输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山西省宁武县贾家堡煤矿“7.2”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后,宁武县煤炭工业局局长亢存焕、总工程师连玉明和忻州市煤炭工业局矿山救护队徐伟明等人共同策划,瞒报事故死亡人数,并得到了县委副书记李天恩、副县长李德生的同意。事情败露后,他们数次统一口径,订立攻守同盟,对抗调查,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以上人员,均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国新办今日就公布几起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结果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的六起特别重大煤矿事故是:2月14日辽宁阜新孙家湾煤矿的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3月19日山西朔州细水煤矿瓦斯爆炸、5月19日河北承德暖儿河矿业公司煤矿瓦斯爆炸、7月2日山西忻州宁武县贾家堡煤矿瓦斯爆炸、7月11日新疆阜康市神龙煤矿瓦斯爆炸、8月7日广东梅州兴宁市大兴煤矿透水、去年11月28日陕西铜川陈家山煤矿发生瓦斯爆炸。
陈昌智在会上还说,6起特别重大事故中,共处理222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6人,其中行政撤职40人。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中,有省(部)级干部2人,地(厅)级干部18人,县(处)级干部41人,科级以下及其他人员65人。(据中国网网络直播文字整理)
我国前11个月发现16起瞒报事故41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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