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反腐败力度的加大,一个又一个贪官进入公众的视野。而反贪案件背后的故事却鲜为人知。
检察官如何从蛛丝马迹中找到突破口?如何从外围入手,层层突进?在贪官不招供的情况下,怎么办?检察官在冷峻的外表下,是否还有人性关怀的一面?在办案过程中怎样排除干扰和阻力?读完本文,也许能找到答案。
妻子痛哭的录像使他的防线崩溃
【案情回放】李明学,男,38岁,原任河南省郑州市电业局物资公司经理。
1999年7月至2004年1月期间,李明学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共计199万余元。
1994年至2004年1月期间,李明学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81万余元,并在物资采购及支付货款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2004年2月,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检察院在侦查本案过程中,先后提取、扣押了李明学的存款、股票等财产,共计人民币924.4万余元,美金2.22万余元,欧元7600元。其中500多万元,李明学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2004年11月11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明学犯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李明学未上诉。
2004年年初,检察机关根据一份匿名举报初步掌握了李明学涉嫌贪污的情况。2月5日上午,李明学的妻子张海英被传唤到案,交待出500万元巨额存款及与李明学的司机任某共同转移赃款的事实。
2月6日,侦查人员在李明学的司机任某的亲属住处,从藏匿在客厅夹缝中的一花布包内,提取存折、存单49份,其中人民币存款金额为497万元,国债97万元,美元2.2万余元,欧元7600元。
2月7日,在李明学之妻张海英父母住处,从床下抽屉内和旧棉被、棉裤夹层中,提取存折、存单15份,存款金额为157.8万元人民币。3次搜查共追赃款约合人民币1006万元。
李明学到案伊始,拒不供认犯罪事实。2月8日凌晨,讯问人员对其出示了其妻张海英在看守所痛哭流涕规劝他认罪伏法的录像及写给他的一封亲笔信,促使李的精神防线彻底崩溃,终于全面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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