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的持续上涨已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广东省物价局分析认为今后一段时间燃气价格仍将在高位运行,于昨天宣布紧急启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进口、出厂液化气实行提价备案制度,广东省六大液化气进口商和三大生产商须报请省物价局同意备案后才能提高进口批发价和出厂价,以从源头上稳定瓶装液化气价格。
瓶装气10天涨幅超10%
广东省物价局局长孙庆奇表示,12月以来广东省瓶装液化气价格显著上升,大部分地区逼近百元大关,河源、梅州市已经达到每瓶1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30条“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可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等干预措施”,虽然价格法并未明确界定“显著上涨”,但根据广东省物价局有关规定,“10天或一周内价格上涨5%以上可认定为异常波动”,12月12日~20日广东省瓶装气价批发价从5600元上涨至6200元,涨幅超过10%,影响到社会正常的生产生活。
从广东省价格监测中心掌握的数据和市场供求来看,今后一段时间液化石油气价可能仍处高位运行,针对此情况,经请示国家发改委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物价局决定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广东省物价局副局长马壮昌表示,“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是个大事情,不是说出台就出台的,不发生价格异动不会轻易采取这个措施”。
据介绍,上周全省21个地级市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平均价格为94.4元/瓶,其中有16个地级市超过94元/瓶,环比上涨6.3%,比上月同比上涨5.2%,与去年年底比,上涨30.2%。
广东“气”八成靠进口
广东省物价局在分析广东液化气价上涨原因时表示,广东液化气供应市场有主要依赖进口的特点。
据介绍,2004年广东液化石油气全年消费量为500万吨,工业消耗200万吨、商业消耗125万吨、居民消耗175万吨。其中有420万吨液化气依靠进口,国产液化气供应不到80万吨,超过八成的广东用气都依赖进口。
因此,进口气价的高涨直接推动了广东居民用气价不断上涨,今年以来,尤其是入冬以来,进口气价不断上升。目前广东进口液化石油气每吨约为6100元,比11月底上涨约两成,比去年同期上涨约三成。
加上今年气候持续寒冷,液化气需求进入高峰期,往年冬季,液化气价格也有一定的上升。而今年12月初至今,已持续近20天遭受寒流影响,气温较低,居民用气量剧升。此外,在需求剧增的情况下,一些供应或零售商乘机哄抬价格,也推动了气价上涨。
送瓶煤气竟要收13元
记者昨天致电问询6家煤气公司、煤气站,从随机踩点的报价计算,15公斤装煤气价格平均在96元左右,批发站点的单瓶批发价最低为90元,振戎燃气报价最高为97元。记者还发现,虽然有公司履行了95元的“呼吁价”,但送气费却比平时贵出一倍,最高达13元,而平时送气只要3到5元。
昨天的广州市煤气公司15公斤大瓶煤气报价为95元、振戎燃气报价为97元。也有公司表示只是指导(充气)价格,不外送,具体价格要由送气站点自定,其中白云区良田镇液化气站报价为96元,广州光明燃气有限公司为96元,均不送货。
中穗燃气虽然报价为95元,但是送气要另外加钱,价格视送货距离浮动在11~13元之间,该公司不事先收瓶再充气,而是直接送瓶气上门,但是要求客户先前是使用该公司的煤气才可以。芳村区南教液化石油气站15公斤报价为90元,但是要求必须是“大批量”客户方送货,具体数量该站没有透露。
哄抬气价最高罚20万
广东省物价局局长孙庆奇(右图)通过媒体向全省人民表示,“省物价局告请市民不必恐慌,不必担忧,商品供应紧张的状况只是阶段性、暂时性的;奉劝经营者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不得趁机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好货源,保障供应。对违规者我们将依法进行查处,并予以严厉打击。哄抬燃气价格最高处罚20万。”
广东省物价局市场价格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既然是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就有取消的时候,这主要取决于未来国际原油市场的价格走势,未来出现下跌就有可能停止价格干预。
液化气进口商生产商提价要报批
据孙庆奇介绍,对瓶装液化气实行价格干预主要有以下五项措施:
一、“源头价格实行提价报批制度”。
孙庆奇表示,针对此次液化石油气涨价主要由进口气价上涨的原因,决定从源头着手采取措施平抑气价。“从下发通知之日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即以12月23日的价格为基准,若提高其一级、二级库码头槽车批发价格,须向省物价局申报;广石化、茂石化、东兴炼厂等省内三大液化气生产商出厂价格的调整也应在当天报省物价局备案。”
广东省物价局副局长马壮昌进一步解释,实行“提价备案”后,深圳华安、广州华凯、珠海碧辟、加德士、潮州华丰、阳江海洋石油实业公司等六大液化石油气进口商,以及省内三大生产商必须经省物价局批准才能提高批发价和出厂价。
二、严格控制流通环节。
对已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市、县要加大管理力度,从严控制上浮幅度;其他市、县也应积极采取措施,适当控制批发、零售环节的差率,切实保持价格基本稳定。
据孙庆奇介绍,目前广东省除深圳、广州两城市放开瓶装液化石油气价格实行市场定价以外,省内其余大部分城市仍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如广州、深圳等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城市,要查明进货多少、批发价,并据此确定批零差率,具体做法由各市物价局自行确定。此外,省物价局肯定了广州市物价局“呼吁瓶装气不超95元”的做法,认为是创新之举。
三、设立了价格调节基金的地方,以经济办法调控液化气价格。同时要求各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好货源,保障供给。据记者了解,惠州市政府已动用了70万元价格调节基金,调节该市区瓶装液化气价格,力争使液化气价格维持在一个较稳定的水平。
四、各市、县物价部门迅速组织力量,紧急开展液化石油气市场价格大检查。
五、各级物价部门加大价格监测预警力度,立即启动“一日一报”制度。
燃气协会:价格干预是把双刃剑
昨天下午开完新闻发布会后,省物价局紧接着召集广东省七大液化气进口商和三大生产商开会。据参加会议的广东省燃气协会秘书长熊伟介绍,会议主要是向有关生产和经营企业通报了政府准备采取的措施,与会企业认为,“该政策还有需要细化的地方,能操作好就能取得双赢的局面,否则也有可能扭曲价格机制、起到相反的作用。”
如“提价报批制度”的执行,进口气价涨到什么程度政府可以批准批发价上涨、什么程度驳回提高批发价的申请,“国际市场价格回落到什么程度取消价格干预”,这些问题都需要进行细则化,广东省燃气协会也将于下周组织企业召开会议讨论此事。
熊伟认为,瓶装液化石油气是完全市场竞争的产品,在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时候政府进行监控是对的,可以防止出现暴利和人为炒作。但也要避免出现扭曲市场机制的情况发生,“提价备案”和“提价报批”这两个不同概念在执行权限上也有所不同,如果政府判断正确,在有价格回旋余地时驳回企业的提价申请会起到很好的效果;但如果政府判断出现错误就很危险,很可能出现“有价无市”的情况,最终导致瓶装气缺货,因此我个人并不同意实行“提价报批”。
熊伟建议,政府应实行间接的、温和的调控措施,从货源上增大供应量,如果不能保障供应,任何价格干预措施都没有意义,如果市场缺货瓶装气的价格到时想压都压不住。广东省政府可以考虑从更高角度上建立能源储备制度,以保障供应,这才是解决高气价的根本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