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4日召开的江苏省组织工作交流会议上获悉,南京市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5年内共审计查处领导干部违规使用资金20亿元。
针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容易走过场的实际,南京市从1999年开始实行纪检、组织、人事、审计、监察的联席工作制度,专门研究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存在的多头管理、难以落实的问题。最终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组织部门委托、审计机关承办、纪检监察机关督办、部门各司其职、优势互补的工作协调机制。南京还对产权和资产交易等6个敏感必审项目以及经济担保等12个案件易发部位,进一步加大了审计监督的力度。
据介绍,南京市针对区县、部门和直属单位的不同特点,组织部门与审计部门研究确定了275户重点审计对象,并按ABC分类法进行轮审管理。其中,A类单位每年审计一遍,B类单位每三年轮审一遍,C类单位每五年轮审一遍。同时,对离任领导干部进行分类管理:第一类是调到政府部门任职并需经人大任命的,第二类是调到党群部门任职不需经人大任命的,第三类是离任后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按照第一类优先、第二类确保、第三类穿插的原则,调配力量开展审计,较好地解决了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
为确保动态审计,南京市对区县和市级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实行任中审计,坚持做到“四必审”、“四结合”。“四必审”即“一把手”离任时必审,“一把手”任职达一定年限时必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大调整及改制时必审,群众反映有较严重问题时必审。“四结合”即干部的调整变动与实施审计工作相结合,审计总体规划与年度计划相结合,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相结合,正常审计与调查核实情况相结合。
南京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奇说,经济责任审计紧紧盯住领导干部经济决策权、资金分配权、经济管理权和政策执行权等环节,已成为了解“一把手”权力运行深层情况的重要方法,也是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重要手段。
据统计,自2000年以来,南京市多部门联合共完成审计项目1061个,审计领导干部1275人,查出违规金额20亿元,发现问题线索1100条,有40人受到司法处理。目前,南京市各级领导干部离任审计100%覆盖,任中审计逐步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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