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日前对外公布了2006年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各类申请审批分数线。
2006年,内地居民申请赴香港、澳门定居夫妻团聚类审批分数线为182.6分,即2001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分居;无依靠未成年人投靠亲属类为16分;照顾在港澳地区无依靠父母类为6分;无依靠老人投靠亲属类为16分。凡达到上述赴港澳地区定居审批分数线的申请人,2006年内可按得分高低顺序,经审批后赴港澳地区定居。
据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介绍,自1997年5月内地居民申请赴港澳地区定居实行打分排队以来,今年首次实现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人赴港澳地区定居统一审批进度,2006年将继续保持统一。各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依法受理审批内地居民赴港澳地区定居的申请,各类申请的受理审批和申请人打分排队情况将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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