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社会上出现的倒卖所谓“错版货币”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30日明确表态:并不真的存在“错版货币”!从目前破获的案件看,社会上确实有一些利欲熏心之人,为牟取暴利,专门制作、兜售所谓“错版货币”,希望广大群众引起警惕。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说,“错版货币”是不存在的,因为印钞厂印制钞票时使用的印版、制造硬币使用的钢模等是一个整体,在印制过程中,不可能出现局部倒置或颠倒的问题。因此,也就更谈不上所谓的收藏价值。
目前发现的所谓“错版货币”有人民币纸币、硬币,包括纪念币,还发现有外币。但无论什么币种,都是在原有货币的基础上经过人工制作的。如果对所谓“错版货币”认真地观察或借助放大仪器观察,就会发现刀切、粘贴、修刮的痕迹。
央行这位负责人表示,这种假冒“错版货币”社会危害很大,它不但败坏了人民币和其他货币的形象信誉、扰乱货币市场,而且一旦诈骗得逞,将造成人民群众财产损失,应坚决予以打击。
据了解,人为制作“错版人民币”属于“故意毁损人民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43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利用“错版货币”进行诈骗的,有关执法部门将依法制裁。
央行提醒广大群众,遇到“错版货币”应做到“一不相信,二不上当,三要抵制”。自己擦亮眼睛,并规劝其他群众不要上当,并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举报,避免造成更大危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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