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96.26.3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136
邮箱 tougao@zjol.com.cn
国内 | 国际 | 浙江新闻 | 浙江潮评论 | 浙商网 | 长三角 | 教育 | 娱乐 | 体育 | 社会 | 摄影 | 传媒 | 论坛 | 专题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综合 正文
文字: 大  中  小     打印 

上海:06年1月1日起凭病历卡可到药店购处方药

www.zjol.com.cn  2005年12月30日 08:56:00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华社上海12月29日电(记者俞丽虹)从2006年1月1日起,上海将率先试行“凭病历卡上的医嘱到药店购买处方药”的新举措。患者看病贵、医院处方不愿外流、药店坐堂医师滥开处方等矛盾有望缓解。

  据记者近日了解,这项新举措的试行期为1年。在此期间,患者可凭处方或《就医记录册》,即病历卡上的医嘱,前往各医药零售点选择符合自己经济支付能力的处方药,登记购买。

  尽管实行“凭病历卡购药”放宽了患者购买处方药的条件,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专门设置了一系列的操作规范,以保证百姓用药安全。

  如药店的当班执业药师必须审核处方或病历卡上的医嘱,若发现字迹不清或有涂改,应拒绝出售处方药;病历卡上的医嘱有效期为3天,售药后,执业药师应在医嘱下方加盖统一的“已售”章;对突发性哮喘、癫痫、心脏病人的应急用药,药店当班执业药师在仔细询问病情、了解病人用药史后可实行登记销售,但销售量必须控制在1天的用量或药品的最小包装,并明确叮嘱病人尽快就医。

  随着我国推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高风险性的处方药的控制与监管不断加强。但同时,一些医疗机构出于经济利益考虑,不愿患者将处方外带、自行购药,患者的医药费用居高不下;而部分药店为了应付“凭处方购药”的规定,擅自设立坐堂医师、滥开处方,成为用药安全隐患。

  复旦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教研室叶桦教授表示,凭病历卡到药店购买处方药,引导患者按“医嘱”合理用药,有助于在确保安全性的前提下方便患者,同时也可缓解“医药不分家”所造成的看病贵等矛盾。

来源: 新华社 作者: 编辑: 孙铭
·企业网上卖药将正式开禁 售药范围仅限非处方药   2005-10-11
·国家禁止通过互联网向个人销售处方药   2005-10-09
·四千多种非处方药说明书修订 将于十一前后公布   2005-07-11
·国家药监局审定50种药品从处方药转为非处方药   2005-04-24
·卫生部公布处方管理办法 开处方药不得超七日量   2004-08-27
返回国内新闻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96.26.3
 生活资讯 更多 
·明年艺术类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本周六百大店庆 最低4折以下
·杭州钱塘江两岸色彩规划完成
·浙江省气象台:今天天气好
·货车过杭州湾大桥要穿反光背心
·杭州飞西宁呼和浩特航班取消
生活提醒 求职考试 消费商情
杭州天气 今日电视 今日影讯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联系方式  
新闻热线 0571-85310961
热线传真 0571-85310985
投稿邮箱 tougao@zjol.com.cn
联系地址 杭州体育场路178号
     浙江在线新闻中心
邮政编码 310039
责任编辑 何始玉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96.26.3
Copyright © 1999-2015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