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创造性地设立的一个“低平台、有弹性、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小城镇社会保险办法(简称“镇保”),在农村城市化进程加快的过程中,有效解决了离土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05年10月底,市郊参加“镇保”人数已达106万,其中70多万是农民。
2003年10月,旨在解决离土农民基本社会保障的《上海市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颁布实施,离土农民从此在生存权、发展权、保障权方面有了制度“托底”。“镇保”涵盖了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5项内容,并将离土农民的养老金与全市职工的平均工资联系起来,彻底改变了以前“农保”与“城保”自成体系的局面,使被征地农民获得更高的保障。实行“镇保”后,2005年每人每月的养老金最低有417元,增加了342元,而且还将逐年提高。
上海的“镇保”办法,专门针对以前的征地劳动力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等缴纳作出了补偿性规定。考虑到离土农民的适应期,上述办法规定,对每个被征地人员发放不低于24个月的生活补贴。此外,按照“市场就业”原则,征地劳动力完全和城市的劳动力一样,可以享受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可以参加政府补贴的职业培训。自主创业的,还可以享受开业贷款担保或贴息等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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