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振兴被警方遣返。林振兴涉嫌与多起绑架和伤害案件有关。
广东省公安机关1月4日依据《金门协议》将日前抓获的台湾张锡铭绑架集团主要成员、特大刑事犯罪嫌疑人林振兴及另一名台湾重大刑事犯罪嫌疑人吴朝顺遣返台湾。
2005年10月18日,广东省公安机关在东莞市抓获非法入境的台湾居民林振兴(绰号“目仔兴”,男,45岁)。林振兴在台有杀人、非法持有枪炮、妨害自由等前科,并因1999年介入台中市某有线电视经营权的争夺,将一名股东强行押走而涉嫌妨害自由案被台湾有关部门通缉,案发后潜逃至广东藏匿。
此后,林振兴成了薛球、张锡铭犯罪集团幕后操控首脑,为其提供绑架勒赎对象和枪械军火,后者将赎款透过地下汇兑洗钱到大陆。
警方调查,林振兴涉及薛球犯罪集团绑架台中市“议长”张宏年案、张锡铭绑架台中草屯洪姓电台主持人案、台中市黄姓被害人绑架案及震惊社会的电玩大亨于国柱的40亿元天价绑架勒赎案。
此外,2005年10月26日,广东省公安机关在东莞市抓获涉嫌恐吓、非法拘禁台商张某某,并在当地专门针对台商从事骗赌、恐吓等违法活动的台湾居民吴朝顺。
广东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在通报此案时指出,两岸有关方面共同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有利于维护两岸人民的正当权益,有利于维护大陆和台湾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公安机关为维护两岸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保障两岸人民正当权益,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打击各种跨境跨海犯罪活动,为两岸人民正常的生活、生产和经营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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