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湾地区政局关于“组阁”的话题恢复平静之后,近期台湾地区政坛噱头还是一个接一个,而且越来越离谱,越来越让人捧腹。而此次在台湾地区政坛这个大秀场里,陈水扁委聘的“总统府”顾问、台联党前“立委”林志隆的“性爱事件”成为台湾岛内民众茶余饭后最大的谈资。
陈水扁顾问惊曝“性丑闻”
据台湾地区媒体2005年12月31日消息,台湾地区政坛曝出“克林顿式性丑闻”,陈水扁委聘的“总统府”顾问、台联党前“立委”林志隆,日前被控强奸女助理,但后又被揭发是通奸,其内情极尽荒淫无度,日前终于由法院作出宣判。
据媒体报道,该事件源起于2003年7月,林志隆的一位女助理陈翊庭控告林志隆强奸,闹得满岛风雨。其后,陈翊庭公开与林志隆的“情欲录音带”,言词中除有抚摸亲吻,还有男方建议与另一名女助理集体性爱、大玩变态性游戏等火辣内容。
但林妻吴淑芬随后控告陈女妨害家庭罪,令全案急转直下。林妻坦言,陈翊庭称被强奸当晚,她曾致电陈翊庭,并听到陈翊庭与林志隆的暧昧对话,因此肯定两人的奸情。林妻的证词间接为林志隆澄清强奸罪的嫌疑。一度否认“偷食”的林志隆,也公开承认与陈翊庭有婚外情。
当时有传闻说,陈翊庭之所以诬告林志隆强奸,是因为林志隆与另一名女助理有染,陈女不甘被抛弃,恼羞成怒,策动“公主复仇记”。但林志隆强调,陈翊庭是因为妻子要求辞退她,才招来诬告报复。
经台北市地区法院两年来调查发现,陈翊庭与林志隆并非单纯的“上司与下属”关系。陈翊庭向法院提出控诉后,仍与林志隆一同消费购物、进餐,态度非常亲昵,与一般曾被性侵犯受害人的反应明显不同,再加上其它所得的证据,认定陈翊庭是林志隆的婚外情对象。
林妻吴淑芬则指称,在丈夫担任“立委”期间,当时28岁的陈翊庭担任林的助理。陈女明知林志隆为有妇之夫,从2002年4月起,连续在岛内多家高级饭店与林发生性关系。
更为严重的是,二人更曾不顾廉耻与身分,竟在位于“立法院”内的“立委”私人办公室内偷欢,甚至在台北“双圣餐厅”约会后,直上大楼的顶楼楼梯间上演激情戏。而林志隆对上述偷情事实也供认不讳。
经台北市地区法院法官动用测谎仪审案后认定,“陈翊庭与林志隆连续通奸多次,犯后还图谋推卸责任,由始至终根本毫无悔意,审酌陈翊庭犯罪目的、动机,终定判处其有期徒刑五个月,但可以每日300元新台币罚款代替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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