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借助互联网视频聊天功能私自连接赌场,然后用电话投注,同时以兜售面值不等的筹码的形式组织玩家赌博,最终被警方抓获归案。日前,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赌博罪依法批准逮捕这名疑犯。
据了解,这是天津市司法机关侦办的首例利用计算机网络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赌博案件。
检察机关查明,2005年9月21日,今年47岁的崔某在天津南开区永基花园其租用的房屋内,伙同马某(在逃)在互联网上利用视频功能,以电话投注的形式私设赌场,供玩家进行赌博。经营期间,崔某伙同马某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多人在该赌场进行赌博活动。11月11日晚,赌场被警方查获。据了解,仅当日一天,玩家在该赌场投注赌资数额就高达32万余元。
据办理此案的检察官介绍,本案是新型赌博犯罪案件,在天津尚属首次发现。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5月8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本案犯罪嫌疑人崔某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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