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石首“12·25”特大海事事故赔偿在经过10天协商后确定,11名遇难及失踪者家属最终获赔99.5万元。
2005年12月25日上午9时40分左右,湖北石首北门口水域渡口发生特大海事事故,湖南长沙港务局所属“湘航3605号”货船与石首“鄂荆州渡5002号”渡船相撞,造成渡船在江中沉没,船上13人全部落水,有2人被救起,3人死亡,其余8人失踪。
事故发生后,湖北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和长江海事部门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数千人进行搜救,参与搜救的各类船只达100余艘,在出事地点石首三义寺渡口到桃花山五码口的60公里江段,实行全天候、全方位、立体式搜救。石首市还组织司法、法院、公安、法律工作人员成立了11个安抚小组,走访和慰问悲痛的家属,除给每户送去1000元慰问金外,还承诺加大搜救力度,核实失踪人员名单,对死者依法确定赔偿标准。截至目前,8名失踪人员仍未找到。
5日上午,11位遇难及失踪者家属在律师的陪同下与相关方面的代表进行了协商,并签下了赔偿协议,获得了总计99.5万元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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