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湖南省环保局获悉,由于水利施工不当原因导致株洲冶炼厂含镉废水排入湘江,湘江株洲霞湾港至长沙江段出现不同程度的镉超标,湘潭、长沙两市水厂取水水源水质受到不同程度污染。
事故引起了湖南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环保总局的高度重视,紧急采取相关应急措施。据7日下午检测,两市部分水厂进水口水质镉虽然超标,但已经明显降低,出厂水质未出现镉超标。
据湘潭市环保部门7日14时30分采样分析数据,一水厂取水口水质达标,二水厂取水口镉超标两倍,三水厂取水口镉超标1.3倍,与上午11时30分相比有下降趋势。长沙市7日14时湘江猴子石断面镉超标4倍,三、五、八水厂取水口镉超标3倍。各水厂出厂水质均达到饮用水标准。
湖南省环保局局长蒋益民介绍,此次污染事故主要是由于霞湾港清淤治理工程擅自施工和未采取适当防范措施造成的。2005年12月23日,株洲市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开始对霞湾港清淤工程导流渠施工,2006年1月4日17时开始从株洲冶炼厂总废水排口处截流,水流进入映峰居委会一湖和二湖,再通过老霞湾港排入湘江。由于这两个湖长期接纳附近工厂含镉废水,并受株洲冶炼厂渣场渗入,导致两湖镉含量严重超标。
据湘潭市环境监测站5日水质监测结果,湘江株洲、湘潭交接断面马家河右岸镉超标25.6倍,至1月7日10时,水质好转为超标0.14倍。
事故发生后,湖南省委、省政府紧急协调株洲、湘潭、长沙三市政府,采取了停止施工、投放石灰、加大下泄水量、全天候监控、制订事故善后处置方案等措施,要求湘潭、长沙两市保证供水的应急预案,并向媒体通报情况。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对事故处理提出5点要求,省长周伯华协调事故处理。
镉为有毒金属。国家环保总局对湘江镉污染事故高度关注,目前协调处理污染事故的专家已赶到株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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