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不久前在陕北某村看到,在半沙化的土地上崛起了一个由10多幢别墅组成的新村,全村17户农民全都搬进了别墅居住,这被当地领导誉为“新农村建设成功的典型”,可是,住上别墅的村民们却无论如何也高兴不起来,建别墅欠了外债暂且不说,没有水源却成了最令他们头痛的问题。
在基层采访,谈起新农村建设,一些基层干部津津乐道村庄建设外观的整齐划一,有的大谈推广农居楼房化的好处,但记者在农村目睹种粮农民向没有电梯的五层楼家中搬运粮食的窘况,农民对功能不配套的“楼房化”口出怨言,有的更直斥为“面子工程”“政绩工程”。
诚然,地方政府为改善农民生活居住条件,在一些经济、自然条件比较好的村子推行新村建设本无可厚非。但是,把为农民建了几座楼房别墅说成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典型”,未免太牵强附会,言过其实。
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特征包括“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五个方面,这是一个全面的综合的表述,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农村的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发展了,才能说基本建成了社会主义新农村。
的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排除盖新楼房,然而,“新楼房”并不等于“新农村”。我们在农村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情景: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农民住进了宽敞的楼房,但是,街道上却是垃圾遍地,农民业余文化生活单调贫乏,赌博、迷信活动盛行,基层民主和公共设施建设很少有人关心,农民的孩子依旧失学。这些现象启示我们,即使农民住进新楼房,但如果不能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不能有效提高农民素质,倡导新的文明风尚,就不能很好地体现科学发展的观念。所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绝不能片面地理解成“建新楼房”,不能把农民住进楼房别墅就算作建成新农村了。
一些地方之所以把“新楼房”当成“新农村”,除了认识上的偏颇,还有错误的政绩观和浮躁的心态在作祟。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必须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注重实效,不能急于求成、盲目攀比、搞形式主义。各级领导干部只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注意倾听农民群众的要求和呼声,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才能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给农民真正的实惠,受到农民真诚的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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