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9时30分,身穿绿色棉大衣的于大路被带进法庭,这位涉嫌受贿800余万元、行贿30万、挪用公款410万元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原副行长,本来有重大立功表现,但他在受审时却开始翻供,否认自己为升官行贿30万。
1999年初,时任农发行财会部主任的于大路收了供货商谭某的贿款30万元。“一开始收钱的时候,我犹豫过,但谭说:‘我这些钱有三层意思,一是给你们老板(领导)一些,因为你将来还要进步,二是感谢你一些,三是给财会部的职工一些。’于是我就收下了。”于大路说,他把收受的贿赂30万元,给了农发行副行长胡楚寿的儿子胡刚,他没问任何问题,就把钱拿走了。直到2002年审计署开始审查,胡刚把于大路约到万寿路一个茶馆说:“于叔啊,我借你的30万元还给你。”于大路否认借过钱,胡刚就把钱又拿回去了。
于大路否认给胡刚30万元是向胡楚寿行贿,并坚决否认他是为升官而行贿。法官不得不提醒说,在胡楚寿受审时,于大路作为证人作证说为了升官给了胡楚寿儿子30万元。
于大路翻供,源于他被指控犯有行贿罪。他说:“我一直以为只会指控我犯受贿和挪用公款罪,但看到起诉书后,才知道还指控我犯有行贿罪,如果早知道要指控我行贿,我会说明白我的想法,我主观上没有行贿故意。”
2002年刮起的审计风暴让农发行的贪官们心惊胆战,不但胡刚想把30万元贿款退还给于大路,于大路也开始“还钱”。
农发行固定资产采购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购买,二是以租代购。“以租代购”就是由作为中间商的租赁公司向供货商购买设备,然后由农发行租赁使用。作为“以租代购”业务的主管人员,于大路任财会部主任没几年,就滑向犯罪深渊。他主管过汽车租赁业务,有选择汽车供货商的权力,1998年他在亚运村认识了天津中银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陈某,在给了陈一些业务后,1999年初,陈到于大路的办公室,拿出一个纸袋给了于大路,于大路回家一数,有42万元。直到2002年审计部门对农发行进行审计,觉得心虚的于大路找到陈某,把42万元退回去了。
于大路任财会部主任时,胡楚寿是主管副行长,但于大路也敢于从胡楚寿的杯里分一杯羹。1999年农发行有一笔3亿元的租赁业务,竞争者有美禾公司和亚捷公司,美禾公司是胡楚寿的关系,亚捷公司是于大路的关系。胡楚寿把于大路叫去说:“美禾公司和我们行合作过几次,反映不错,可以继续和他们合作。”对这笔业务有控制权的于大路不甘心一分不得,就和亚捷公司的黄俊杰合谋,向美禾公司老总蔡国安要了400万元。
|